主办单位:国家旅游局、云南省人民政府、中国民用航空局
中国国际旅游交易会秘书处
地址:北京朝阳区建国路93号万达广场12-2101室
邮政编码:100022
联系人:孙克强、付文君、宗源
电话:010-59604830/4835/4836
传真:010-59604810
电子邮件:citm@cnta.gov.cn,citm@vip.sina.com
网址:www.citm.com.cn
一、交易会组织机构
交易会设组委会,下设秘书处,负责具体事宜。
二、日程安排
交易会设专业洽谈日(10月27日、28日)和公众参观日(10月29日、30日)。
交易会组委会将邀请境外主要旅行批发商在交易会期间与参展单位开展业务洽谈,并分别于交易会前后赴有关省份考察。
三、参展资格
旅游管理机构、旅游协会、旅行批发商、国际旅行社、旅游景区(点)、航空公司、旅游车船公司、酒店及酒店集团、旅游度假区、会议展览中心、计算机预订等相关系统软件开发企业、市场开发咨询研究机构、旅游媒体等均可参展。
四、参展方式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旅游局(委)统一组织当地企业参展;计划单列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纳入所在省、区展团;各大旅行社、航空公司等可独立组团参展。
五、展位安排
交易会展览面积为50000平方米,可安排2000个标准展位。
(一)展位分类:
展位分为标准展位和空地展位。
标准展位:每个标准展位面积为9平方米(3米×3米),至少租用一个展位。每展位只允许一家单位参展,含四个参展证。每展位含四把椅子、一个洽谈桌、一个咨询台、一块楣板、地毯、两支射灯、一个废纸篓、一个电源插座。
空地展位:每个空地展位面积为9平方米,至少租用4个展位(36平方米)。每展位(9平方米)只允许一家单位参展,含四个参展证。
未经组委会许可,不得合租或转让展位。
(二)展位价格:
标准展位:19100元/个
空地展位: 17200元/展位(9平方米)
(三)优惠措施:
组委会为国内单位参展提供优惠,标准展位8300元/个,空地展位7400元/展位(9平方米)。
在2011年7月15日前报名并缴纳全部费用的单位,每9平方米可享受700元人民币的优惠(以汇款凭证日期为准)。
每租用10个(含10个)展位,提供一个免费展位。
(四)展位预订:
拟参展单位请填写《2011中国国际旅游交易会展位预订申请书》,加盖公章。将展位费汇入指定账户。于2011年7月31日前将填妥的申请书及展位费汇款凭证寄至秘书处。秘书处收到上述文件并确定申请单位参展资格后,寄出确认书、发票及参展资料。未缴纳展位费的预订无效。
展位预订截止日期为2011年7月31日。
拟参展单位请指定专人负责2011中国国际旅游交易会的组织与联络工作,并将其姓名、职务、单位名称、地址、邮编、电话、传真、电子信箱等信息资料,于2011年6月30日前传真至交易会秘书处。
(五)其他事项:
租用空地展位搭建两层的参展单位,须再交纳上层搭建面积×(每平方米空地价格÷2)的空地费用。秘书处审批设计图纸后,下发交款通知。
旅游管理机构、旅游协会、旅行批发商、国际旅行社、旅游景区(点)、航空公司、旅游车船公司、酒店及酒店集团、旅游度假区、会议展览中心、计算机预订等相关系统软件开发企业、市场开发咨询研究机构、旅游媒体
标准展位:19100元/个
空地展位: 17200元/展位(9平方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