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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起,京津冀禁售国六以下车用柴油

2017-09-13 09:06

为全力做好2017-2018年秋冬季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坚决打好“蓝天保卫战”,国家环保部、发改委、工信部等联合印发《京津冀及周边地区2017-2018年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方案》。

这一方案由环境保护部等十部门及跨北京、天津、河北等六省市联合行动,提前布局。

1、京津冀2017年10月起,严查货车超标排放行为

2、10月起,京津冀禁售国六以下车用汽柴油

3、2017年10月至2018年3月,京津冀大气污染传输通道城市PM2.5平均浓度同比下降15%以上,重污染天数同比下降15%以上。

4、北京、山东济宁和河南郑州对油品、新能源汽车的推广应用做出规划。

北京:2017年10月底前全市新能源和清洁能源汽车应用规模累计达到16万辆左右;2017年10月底前全市报废淘汰(含转出)老旧机动车30万辆。

2017年10月底前在城六区和通州区部分区域、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划定并分步实施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禁止使用区域;2017年10月1日起禁止销售普通柴油和低于国六标准的车用汽柴油。

天津:2017年10月起禁止销售普通柴油和低于国六标准的车用汽柴油;2017年12月底前实施高排放重型柴油货车颗粒物捕集器(DPF)安装2000台以上。

石家庄:2017年7月1日起重型柴油车全面实施国五标准;2018年1月1日起轻型柴油车全面实施国五标准;2017年10月1日起禁止销售普通柴油和低于国六标准的车用汽柴油,严厉打击销售假劣油品的行为。

济宁:2017年12月底前新增出租车应全部更换为电动车或新能源汽车,电动车比例达到50%以上;2017年11月1日起禁止城区外环路以内通行重型柴油货车;2017年7月1日起重型柴油车全面实施国五标准;2018年1月1日起轻型柴油车全面实施国五标准;2017年10月1日起禁止销售普通柴油和低于国六标准的车用汽柴油。

郑州:2017年12月底前积极推广应用混合动力和纯电动等新能源汽车,新增公交、出租等营运车辆清洁能源使用率达到100%;2017年7月1日起重型柴油车全面实施国五标准;2018年1月1日起轻型柴油车全面实施国五标准。(本文来自搜狐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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