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1.1本
招标项目汶川县三江乡潘达尔公路灾后恢复重建项目已由汶川县发展和改革局以汶发改{2009}354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汶川县交通局,建设资金来自地震灾后
公路恢复重建中央补助基金,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招标人为汶川县
交通局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
施工和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1.2本招标项目为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汶川县发展和改革局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汶发改[2009]354号)的招标组织形式为委托招标。招标人选择(本招标项目在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指定比选网站上的项目编号为 2009070945 )的招标代理机构是四川精诚工程造价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汶川县三江乡。
2.2建设规模:路线全长7.94公里,双车道路基宽6.5米,路面宽6米,单车道路基宽4.5米,路面宽3.5米,采用砼路面,包括路基、路面、安保和桥涵等工程。
2.3计划工期:45个日历天,(桥梁工期单列)。
2.4招标范围:
施工图所示范围及工程量清单中的全部内容。
2.5标段划分:
施工1个标段;监理1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1)施工标段: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不含暂定二级)或以上资质,2006年以来投标人和拟任职项目经理至少完成3个
公路施工(备案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和竣工验收报告)类似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
施工能力。
(2)监理标段: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
公路工程监理乙级或以上 资质,拟派到本项目的项目总监(报名时须到场并出示近一年的社保证明和社保卡)是四川省注册监理工程师、中级及以上职称证;2006年1月以来至少完成3个类似项目监理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
施工能力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09年7月27日至2009年7月31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30时至11:30时,下午14:30时至16:3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成都市东大街东方广场B座1006室 持下列证件(证明、证书)购买招标文件:
(1)购买人有效身份证及单位介绍信;
(2)注册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3)资质证书副本;
(4)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监理、园林绿化、电梯安装除外);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50.00元,售后不退。
4.3招标人 不提供 邮购招标文件服务。
注:以上投标人资料均须出示原件并留存加盖单位有效公章的复印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09年8月18日11时00分,地点为四川省阿坝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汶川县漩口镇水田坪阿坝州政府第二办公区)。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不理。
6.联系方式
招标人:汶川县
交通局
地址:汶川县
联系人:李女士
电话:13990430599
传真:0837-6222445
代理机构:四川精诚工程造价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成都市东大街东方广场B座1006室
联系人:赵小姐
电话:028-66820466
传真:028-844443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