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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韵北路延长线(北环高速~云溪路)土建施工招标公告-2006年9月5日

//www.lmjx.net 2006-9-1 9:55:00 中国路面机械网 

1.科韵北路延长线(北环高速~云溪路)土建施工已经广州市建设委员会批准,列入广州市城建系统2006年固定资产投资计划(穗发改城[2006]58号)。现决定对该项目的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

2.本次招标工程项目的概况如下:

2.1招标单位:广州市市政园林局

建设管理单位:广州市广园市政建设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广州市富新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广州市东晓工程技术咨询有限公司

2.2广州市科韵北路(云溪路-北环立交)规划为I级城市主干道,设计行车速度60km/h,道路路幅全宽40m,主线双向6车道,本项目为南北走向,为科韵路北延长线,起点接云溪路岑村牌坊处,终点接科韵北路北环立交段,全长约1.756公里。主要工程有280米长4米深开口U型框架下沉式道路(最大截面积106㎡)、主线设大桥1座(2×30+24+24+2×30)与科韵北路北环立交跨线桥相接、A匝道设中桥2座(AK0+098中桥为一跨32m,AK0+098中桥为一跨30m)、两座人行天桥(K0+355人行天桥为21.5m+23.5m,K0+757人行天桥为22.5m+22.5m)、路基、软基处理、管道排水等。预计发包价为:6000万元。

2.3工程建设地点:广州市科韵北路云溪路至北环立交段;

2.5 工期:约360日历天;

2.7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国家有关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和标准。 3.凡具备承担本招标工程项目的能力并具备规定的资格条件的施工企业,均可对上述招标工程项目向招标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所有报名单位在投标报名时须同时向招标单位递交资格预审材料。招标人将根据招标公告上的内容对符合报名资格的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只有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能参加投标。

4. 资格预审合格条件:

4.1 有独立法人地位的施工企业,且在法律和财务方面均为独立,按商业法律经营;

4.2 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企业资格证书(或批准件)和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法人营业执照,注册资本金不少于预计发包价的五分之一;

4.3要求投标单位具有在广州地区承接本工程类别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或以上的施工企业;

4.4企业在自2003年8月至今以来有在广州地区独立完成过质量合格的类似工程业绩(是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或以上的资质承接范围内的市政工程业绩,需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竣工验收报告或完工证明复印件)

4.5具有拟担任本工程所需相应等级的一级或以上资质的项目经理或相应等级的注册建造师(项目经理须符合《关于印发〈建筑施工企业项目经理资质管理办法〉的通知》中的要求);

4.6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且企业三类人员具备安全考核合格证(A类:企业主要负责人;B类:项目负责人,与报名项目经理一致;C类:企业专职安全管理人员);

4.7已在广州市建委办理年度备案,持有《广州市建筑业企业及工程中介服务机构登记备案证书》;

4.8投标报名单位有关人员须按照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2006年7月份和8月10日在网上发布的“投标资料签署须知”及“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接受报名的程序更新通知”的要求签字确认有关投标报名资料和签署诚信声明。

4.9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5.报名时间:2006年9月4 日、 5日上午9:00~11:30,下午2:00~4:00;

报名地点: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广州市天润路333号)

联系人:陈先生 联系电话:83865737 传真:83865057

6.确定正式投标人的办法:

6.1当通过资格预审的投标单位数量大于等于5名且少于等于18名时,则通过资格预审的投标单位全部为正式投标人;

6.2当通过资格预审的投标单位数量(N)大于18家时,通过摇珠的方式随机抽取18家单位为正式投标人。

6.3资格审查合格的公开招标的投标人不足5名时为招标失败。招标人分析招标失败原因,修正招标方案,报广州市建设委员会核准后,重新组织招标。

7.资格审查办法采用穗建筑[2005]161号文的规定。

8.投标申请人报名时须提交的资料(一式二份,一份正本一份副本,若正本与副本有不一致,以正本为准):

8.1广州市建设工程施工公开招标投标单位报名申请表;

8.2企业法人代表证明书及具备法人代表签名或盖章的对参加本工程投标的被委托人有效授权书;

8.3资质证书复印件、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8.4资格预审合格条件证明材料和企业资信证明材料。

8.5投标申请人报名资料原件审核情况一览表(按公告后附格式填写),并须在报名时一并提供该表格的电子文件(贴上单位标签)。

说明:

1.各报名单位按以上资料(除报名申请表单独递交外)顺序打印目录,装订成册,复印件加盖公章。以上各项提交资料须使用A4印刷本,纸质封面,封面标明工程名称、投标申请人名称,右上角打上正本(或副本)。使用书式装订(附页码),装订时书订不外露;不能使用塑料面或塑料胶条装订,否则招标人不予接收。

2.报名时提供原件核查的资料包括:①广州市建设工程施工公开招标投标单位报名申请表;②企业法人代表证明书及具备法人代表签名或盖章的对参加本工程投标的被委托人有效授权书;③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广州市建筑业企业登记备案证书;④拟委派的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或注册建造师)资格证、项目经理等三类人员培训考核合格证;⑤业绩证明材料(中标通知书、合同、竣工验收报告或完工证明);⑥诚信声明。招标经办人和投标申请人双方签名确认投标报名资料的核对情况(填写投标申请人报名资料原件审核情况一览表),并当场将报名资料密封。

3.投标申请人需提交多一份报名资料一览表和诚信声明书(即除报名资料内需有这两份资料外,投标申请人需在提交报名资料的同时,另外提交多一份报名资料一览表和诚信声明书的原件)

4.投标报名单位必须确保所提供的资料(业绩等)的真实性。如招标人查实提供虚假业绩等,将对投标报名单位给予通报,取消其本项目的投标资格,并视情节严重情况停止该单位在我局一段时间内的投标资格,同时上报上级主管部门; 5.资格预审时资质以2002年版及以后批准的企业资质为准;

6.投标单位应确保所选用的项目负责人在本单位工作,如经业主发现项目负责人不在本单位工作的将取消其投标资格,报名时选用的项目负责人直至招标过程中不得换人,工程竣工前非业主要求不得换人。

7.投标单位应派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人准时参加摇珠会,摇珠会在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见证下进行。

8.本工程根据穗建筑[2003]103号文件要求依法设投标限价,并在开标24小时前公布。

9.业主对资格预审结果不做任何解释。

10.非经业主同意,取得投标资格的单位放弃投标的,将暂停该单位在市政园林局系统内三个月的投标资格,并将该行为依法上报有关主管部门;

11.报名及资审工作按穗建筑[2006]4号文执行。

12.本公告同时在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网站、广州市市政园林局网站、广东投资招商网及民营经济报等媒体发布,如有修改、补充,以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网站为准。

本文来源:中国路面机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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