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案11、这其实是两个经济法律关系,一是甲乙两人各出一半资金买车用于营运;而另一个是乙向甲借款(车款的一半),所以后者不应该写在购车经营的协议中。2、关于借款,乙方向甲方开出借条,写明数额、还款方式(即以营运收入的利润中自己的一部分来归还)、有无利息等等。3、由于购车营运中甲乙双方是合伙关系,所以是风险共担、盈利共享,故不论营运是否盈利,乙方都应归还乙方的借款,也就是说,即使运输没有赚到钱,乙方也要归还甲方的钱。4、因为是两人合伙买车营运(如果是一人出一半的钱的话),但乙方还担任了司机,付出了额外的劳动,而甲方就没有做事了,但收入却是平半分,这显然有失公平,所以收入的利润要首先支付给乙方的工资(可以协商而定),剩下的利润才能对半分。5、如果甲方还做了与营运有关的事。(如拉业务、管理)等等工作,那收入对半分也是可以的。6、如果乙方开车出事,由双方共同负责,因为是合伙经营,不能由乙方一人负责。7、如果乙方出事后逃跑,则由甲方先行负责,同时保留向乙方进行追偿的权利。8、以我之见,你们这样的合伙风险很大,不论是甲方还是乙方,都有对自己不利的因素,而不论你们自己怎样协商,只要不合符国家有关法律条款,都是无效的,如果走到法律程序,对双方的打击都不小。所以,建议不要合伙经营,乙方直接给甲方当司机(拿工资)就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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