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租借挖掘机二小时所花的费用,计入“在建工程”。支付时会计分录为: 借:在建工程——XX工程 贷:银行存款或库存现金 二、说明 一、“在建工程”科目核算企业基建、更新改造等在建工程发生的支出。借方登记企业各项在建工程的实际支出, 贷方登记完工工程转出的成本, 期末借方余额反映企业尚未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在建工程的成本。 二、企业在建工程发生的管理费、征地费、可行性研究费、临时设施费、公证费、监理费及应负担的税费等,借记“在建工程”科目(待摊支出),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在建工程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应计算分配待摊支出,借记本科目(××工程),贷记本科目(待摊支出);结转在建工程成本,借记“固定资产”等科目,贷记本科目(××工程)。 三、本例中租借挖掘机时间短,仅用于某项工程,可以直接记入该工程的成本中